顧立雄主張吸食者只要能夠戒癮,通通應該除罪化 基層員警怒:犯罪者才有人權,被害人都該死 - npnt

政府不斷進行反毒宣導,但未來一、二級毒品難不成會除罪化?「宅神」朱學恒在媒體專欄撰文,指出立委顧立雄日前在立法院召開「擴大『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』修法」公聽會主張,不能死守已經證實無效的重型化政策,應該要容忍年輕人的好奇心,若單純施用毒品的藥癮者在進入司法程序前可以完成治療,就不用送入矯正機構中斷生活。顧立雄的論點,讓朱學恒痛批,這位高居廟堂之上,一輩子沒吸過二手K毒的理想派不分區立委,不但反對K他命改為二級毒品,他和他的快樂夥伴們甚至主張一、二級毒品(海洛因、鴉片、古柯鹼、嗎啡、安非他命)吸食者只要能夠戒癮,通通應該除罪化,連強制勒戒或是入獄服刑都不用,要恢復他們的正常生活。未來連海洛因、古柯鹼的毒犯都可以用話術賣毒品。蔡英文總統對毒品宣戰言猶在耳,不分區立委提的就是海洛因除罪化,簡直比義和團還要厲害。而 一名基層員警,也對此感到疑惑,投書給朱學恒。員警表示自己是小小偵查佐,我們(警察)努力查緝毒品來源,但是政府拚命限縮偵查權限,在法令上更給予這些 混蛋無後顧之憂。每次到法院作證開庭,都讓自己產生到底誰才是犯人的錯覺。律師、法官不斷質疑我們(警察)的作為,沒有人在乎這些毒品。該 名員警也痛批「顧立雄口口聲聲說重刑,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明明規定,販賣一級毒品是死刑、無期徒刑、販賣二級毒品是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,但是實務呢?殺人都 不會死刑了何況販毒,試問,這種刑期是哪裡重?持有1公斤以上的二級毒品都還能易科罰金,這才是我們真實的法律,顧天王大律師他會不知道嗎?臺灣只有犯罪者的人權是人權,被害人就是該死,就是活該。

顧立雄(1958年10月31日-),出生於臺灣臺北市外省人第二代[1],祖籍中國上海民主進步黨籍,臺灣知名律師。曾任民進黨任務型國大代表臺北律師公會理事長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、臺灣人權促進會會長,現為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,也是廢死聯盟成員、廢除死刑運動的支持者[2][3]。此外,顧也是太陽花學運人物之一;現任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,排名第四位,為司法人權議題專業代表。

2013年10月,顧立雄引用聯合國決議「對精神障礙者不得執行判處死刑」[12],替在7年前誘殺一對國小姊妹而服刑6年、減刑出獄不滿1年又再虐殺一名婦人[13]的連續殺人犯陳昆明辯護,最後撤銷死刑判決,發回高院更審[14],卻使受害者家屬悲憤不已[15]

2016年2月25日,立法院召開「立法院開放公民記者採訪座談會」,獨立記者朱淑娟上台發言,要求立法院即日起開放公民記者申請固定證;她還建議,若門口換證的「阿姨」無法確認進來的人是不是記者,可以上網用Google搜尋查詢。隨後上台的顧立雄質疑朱淑娟的主張,「如果門口歐巴桑Google半天還是找不到,怎麼辦?這種作法不是跟你們的理念背道而馳?」顧立雄建議,可先開放公民記者登記採訪,若會場容納人數不足時,才可以讓工作人員依先來後到的方式處理。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則說,很多人認為「會議室空間有限,只能讓主流媒體採訪」,某個程度來講就是既得利益者[16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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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懷疑他認識的人是不是有在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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